单选题总论
赵某与钱某订立买卖合同,约定赵某于 2022年 3月 1日向钱某供货,钱某在收到货物后 1月内支付价款。赵某依合同履约,钱某未支付价款,赵某一直未向钱某要求支付价款。赵某对钱某的价款支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( )。
- A.2024年 4月 1日
- B.2024年 3月 1日
- C.2025年 3月 1日
- D.2025年 4月 1日
✅ 正确答案:D
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3年;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,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。本题中交货日为2022年3月1日,付款期限为收到货物后1月内,即履行期限届满日为2022年4月1日。往后推算3年,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2025年4月1日。选项 D当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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