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选题公司法律制度

股东损害公司权益的下列行为中,当事人可以请人民法院认定抽逃出资的情形有( )。

  • A.股东将10万元汽车评估作价50万元出资
  • B.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
  • C.股东制作虚假财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
  • D.股东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
✅ 正确答案:BCD
选项A属于虚假出资(出资不实),不属于抽逃出资。公司成立后,股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认定为抽逃出资:(1)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;(2)制作虚假财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;(3)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;(4)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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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中级经济法】股东损害公司权益的下列行为中,当事人可以请人民法院认定抽逃出资的情形有( )… 答案及解析 · 财会伴学 Darcy